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尚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741**** |
执行依据文号 |
南劳仲字2011第83-1号 |
案号 |
(2012)南法执字第01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申请人接到本裁决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并补缴2011年5月1日至24日的工资及提成3870元。二、补办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的养老、医疗保险,由双方按各自承担比例缴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2-06-18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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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369074126X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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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号一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