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431民初479号 |
案号 |
(2021)陕0431执恢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咸阳置美家居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8000000元及利息(2015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2日,按照月利率9.03‰计算;2017年12月2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1.74‰计息);二、被告咸阳置美家居有限公司向原告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刘萌、王羚羚、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光辉对本判决第一、二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刘萌、王羚羚、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光辉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被告咸阳置美家居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咸阳置美家居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二条确定的债务,原告武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抵押物即被告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奥金帝房产(秦都区人民西路南侧国奥金帝商住楼1单元负3层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g015182-88)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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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重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400762569631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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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49号咸阳兴信国际商务大厦7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