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9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91民初19534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19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博爱县牛博博肉牛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农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 429 558.16元及违约金(以4 429 558.16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张元臣、毛政永、原蒲、张志刚、刘斌斌、毛晶、高艳玲、张俊美、张磊磊、毛磊、刘琳咪对被告博爱县牛博博肉牛专业合作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原告河南农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博爱县牛博博肉牛专业合作社名下所有的400头活牛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河南农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 236元,减半收取计21 118元,由被告博爱县牛博博肉牛专业合作社、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张元臣、毛政永、原蒲、张志刚、刘斌斌、毛晶、高艳玲、张俊美、张磊磊、毛磊、刘琳咪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毛政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000559896451 |
登记机关 |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焦作市博爱县孝敬镇坞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