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连云港荣善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49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24民初1145号
案号
(2021)苏0724执19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连云港荣善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孟令亮共同偿还原告王素花借款240000元及利息(其中15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时间从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其中6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时间从2019年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其中3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时间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利息54900元(其中150000元的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3日,其中90000元的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11日止);2020年9月17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72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1978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90000元及利息43620元。二被告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如有一期未能兑现,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5184元,减半收取2592元,由被告连云港荣3善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4
发布时间
2021-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洪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46649006264
登记机关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灌南县新安镇新东村(现代农业示范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