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宁翼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8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11民初5924号 |
案号 |
(2021)鲁0811执2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300元及利息86.25元、逾期利息暂计287.5元(逾期利息以23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9日起按年利率15%支付至指定的清偿之日止),被申请人济宁翼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1155788988XD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府河新村锦绣园1号楼西单元一层西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