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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治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3********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181民初965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4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赵治雄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赵文银劳务款61453元;案件受理费668元,由被告赵治雄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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