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7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281民初990号 |
案号 |
(2019)豫1281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尚欠原告张爱菊73300元,被告同意于2019年9月25日前付清;二、若被告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被告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违约金20000元;三、上述款项履行后,双方无其它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632元,减半收取816元,由被告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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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守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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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路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