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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井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1********6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6民终839号
案号
(2019)湘0602执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92元,张俊预交的198元,由张俊负担;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预交的1794元,由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1-04
发布时间
2019-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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