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廊坊中山木业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840****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026民初756号 | 
| 案号 | (2019)冀1026执202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廊坊中山木业有限公诉偿还原告文安县丰驰木业有限公司借款150000元及利息110370元,本息共计26037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06元,由被告廊坊中山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何忠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267698402879 |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文安县左各庄镇南环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