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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尚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2********2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02民初1340号
案号
(2021)川0502执15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原告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代偿款4612905.36元,支付原告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0元;案件受理费5250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7508元,由被告泸州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雪原、潘雪艳、江苏虹天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创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尚晓东、罗伟斌、张雪松、范光萍、张雪波、向洪负担。合计支付申请人4700413.3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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