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冠杰亚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8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5民初12561号 |
案号 |
(2019)京0115执11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京冠杰亚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北京诚盛达线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45 715元,分六笔支付:第一笔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前支付8000元;第二笔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支付8000元;第三笔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前支付8000元;第四笔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支付8000元;第五笔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支付8000元;第六笔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5715元; 若北京冠杰亚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时付清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北京诚盛达线缆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上述款项付清后,北京诚盛达线缆有限公司与北京冠杰亚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之间就本案民事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三、案件受理费480由北京冠杰亚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5768988539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35号院1号楼6层7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