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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边瑞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01********0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8民初7869号
案号
(2021)京0118执31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边瑞江给付原告侯亮亮、侯先付欠付劳务费二万八千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五百六十元(原告侯先付已预交),由被告边瑞江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百五十元(原告侯先付已预交),由被告边瑞江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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