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81民初1522号 |
案号 |
(2019)粤0881执1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欠原告佛山市珀力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40518元,定于2019年8月30日支付40518元,2019年9月30日支付20000元,2019年10月30日支付20000元,2019年11月30日支付20000元,2019年12月30日支付20000元,2020年1月30日支付20000元,如果每期的付款时间逾期20天不支付履行,原告可以对本案余下的款项全部执行;二,本案受理费1555元,由被告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廉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桂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1073510642L |
登记机关 |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廉江市水库移民双转培训就业基地B2-1幢厂房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