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69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12民初15974号 |
案号 |
(2019)浙0212执10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鄞州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志海汽车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 687 322.0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9 000元,合计2 726 322.02元,该款于2019年12月5日前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8 514元,减半收取14 257元,由被告浙江仁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费5 000元,由原告宁波志海汽车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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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展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4336984349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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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鼎路19号第三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