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2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91民初5280号 |
案号 |
(2019)辽0191执20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强、被告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撤销双方间签订的购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21-23号3-16-4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被告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下注原告路月芬办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21-23号3-16-4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被告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路月芬违约金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郭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成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7020747334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2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