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牡丹江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8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06民初139号 |
案号 |
(2021)黑0306执恢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牡丹江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吕超借款本金2500000元、利息1800000元(自2017年8月起,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1日),合计4300000元。此款于2020年8月17日前一次性偿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占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006638916252 |
登记机关 |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兴隆村兴正街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