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2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05民初1324号 |
案号 |
(2019)桂0305执18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桂林科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桂林市安馨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72950元及员工工资补贴10800元,共计83750元;二、自2017年6月1日起,被告桂林科创置业有限公司以837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桂林市安馨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桂林市安馨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3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2516元(原告已预付本院),由原告桂林市安馨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443元,被告桂林科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73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向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69022115XR |
登记机关 |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铁山路8号漓东科技新城铁山工业园508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