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491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0491执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决被告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宛津支付逾期交铺违约金66576.1元;2、判决被告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宛津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违约金63702.3元;3、判决被告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之十日内向原告吴宛津返还代垫的房产交易税94110.8元;4、本案受理费4180元由被告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0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雪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754538923J |
登记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前山东门大街1号办公大楼七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