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华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鹰仲调字第19号调解书 |
案号 |
(2019)浙07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鹰潭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金华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借款本金146000000元,借款利息28813837.50元,逾期罚息75883500元,复利21651724.53元,合计人民币为272349062.03元(借款利息、逾期罚息、复利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若被申请人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则逾期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两分计算,直到还清本金为止^~^2、仲裁费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承担一半^~^3、若被申请人未按上述条款履行本协议,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本项协议^~^4、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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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成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2699535067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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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