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8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02民初1270号 |
案号 |
(2021)豫1202执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樊蓓、李锋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250元及利息947957.47元,被执行人李开明、李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申请人对被执行人陕西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经济开发区通达北路1号1幢6层c1--c75号房屋{晋(2017)运城市不动产证明第k079号}在最高额250万元担保范围内享有有限受偿权;三、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30491元,执行费371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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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开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58840660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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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67号兴庆雅居1幢1单元4层104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