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金品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5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81民初15036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64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金品地产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4832.6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请汇入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账号:622840040613728606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42元,由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21元,被告苏州金品地产有限公司负担1021元(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21元由被告苏州金品地产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苏州金品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苏州金汉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濮学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085047691K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联丰路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