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安宝源石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26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921民初2529号
案号
(2019)鲁0921执19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泰安宝源石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夏文元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利息(借款5万元,自2015年12月2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借款30万元,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借款25万元,自2016年1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 800元,由被告泰安宝源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8-26
发布时间
2019-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卞梅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寺头村村东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