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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州市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11********5TXG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103民初108号
案号
(2019)桂1103执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贺州市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自愿退还原告吴慎龙10000元;二、被告贺州市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补偿原告吴慎龙2000元;三、上述款项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未付,则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收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被告蒋成文、董定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贺州市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8-05
发布时间
2019-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蒋成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22MA5KEB5TXG
登记机关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钟山县城龟石南路2号河东商贸城B地块1号楼03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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