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赛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13民初283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4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赛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巴南区实胜汽车配件厂货款66 364元; 二、被告重庆赛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巴南区实胜汽车配件厂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66 364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458元,减半收取计729元,由被告重庆赛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自愿垫付,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学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756214834T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街1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