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邳州正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5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82民初8554号 |
案号 |
(2021)苏0382执1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苏0382民初8554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邳州正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邳州市炮车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连军,该公司经理。”补正为“被告:邳州正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邳州市炮车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连军,该公司经理。被告:刘连军,男,1975年8月20日生,居民身份号码320381197508200013,汉族,住邳州市运河街道解放东路文景苑17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连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2585574308A |
登记机关 |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邳州市炮车镇高新技术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