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隰县临紫冶炼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7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1031民初464号 |
案号 |
(2021)晋1031执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隰县临紫冶炼厂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原告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2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50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7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余款633383.99元全部向原告偿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窦安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隰县黄土镇古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