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乌鲁木齐绿能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603民初3368号 |
案号 |
(2019)浙0603执4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乌鲁木齐绿能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15584.5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4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被告黎思博对被告乌鲁木齐绿能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乌鲁木齐绿能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308023499X1 |
登记机关 |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17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