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11民初3391号 |
案号 |
(2019)豫0411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核算,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袁占峰借款本金1017309.51元。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自2018年11月起,于每月30日前分十个月等额偿还袁占峰上述借款本金1017309.51元。二、如果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偿还上述款项,袁占峰自愿放弃违约金及利息主张,否则,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愿自2016年1月1日起以未清偿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向袁占峰支付利息至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三、平顶山市联达宏益实业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3956元,减半收取6978元,由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27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候振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755191677E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南路西金城丽景小区18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