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8********1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4民初1168号 |
案号 |
(2021)鄂1124执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张志高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程万里借款本金13000元及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息壹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