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7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民初1341号 |
案号 |
(2021)黑01执1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借款本金12,842,000.00元及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律师费300,000.00元;三、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厦门威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财产保全担保费13,155.16元;四、王家壮对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730.93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王家壮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家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60767642T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