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兴晋湘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5********NL4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5民终240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1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兴晋湘能源有限公司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晋城市西南恒煜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455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所借款项清偿之日止,截止2020年7月15日,利息经折抵后为953620.44元);二、被告万焱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晋城市西南恒煜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6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兴晋湘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万焱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作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500MA0H13NL4Y |
登记机关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白水西街888号方程国际写字楼16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