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X15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3民终190号 |
案号 |
(2021)鄂0303执1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2020)鄂0303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二、湖北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北瑞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货款70000元,并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全部付清之日止;三、湖北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前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驳回湖北瑞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一审案件受理费1648元,减半收取计8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48元,合计2472元,均由湖北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易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X1548495XP |
登记机关 |
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路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