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8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81民初682号 |
案号 |
(2019)皖0181执2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原告上海西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由原告上海西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应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爱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928791112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8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北区4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