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法斯特散热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81民初1279号 |
案号 |
(2019)豫0781执1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省法斯特散热器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6月17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杨希尧借款本金3175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以借款金额317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该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省平原水箱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新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0569837665R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卫辉市新濮路张武店路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