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卡莎慕玻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13民初2458号 |
案号 |
(2019)辽0213执2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卡莎慕玻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金州区先进街道丰华物资经销处支付货款2075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纪庆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60750066W |
登记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马炉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