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45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2民初4785号
案号
(2019)皖1522执25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霍邱县俊华钢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二、被告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霍邱县俊华钢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物钢管14400.6米。(6米的399根,3.4米的1523根,3米的75根,2.8米的538根,2米的99根,1.5米的2296根,1米的1455根)、扣件5837个、顶丝54个;若被告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能返还,钢管按10元/米,扣件按5元/只,顶丝按15元/个进行赔偿。三、被告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霍邱县俊华钢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7月14日租金132654.26元,并按合同约定租赁价格标准(见查明部分)支付2017年7月14日之后的租金(损失),直至租赁物返还时止;四、驳回原告霍邱县俊华钢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其它诉请。以上二、三项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18元,由被告六安龙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920元,原告霍邱县俊华钢管租赁公司负担29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1-05
发布时间
2019-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058456858X4
登记机关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磨子潭路光彩大市场D幢211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