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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2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1025民特144号
案号
(2021)赣1025执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调解协议如下:申请人董小平尚欠申请人童永红借款人民币250000元,申请人董小平自愿同意于2021年5月6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童永红还款250000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童永红与董小平于2021年4月20日经乐安县万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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