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冷荣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6********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22民初225号 |
案号 |
(2021)桂1222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冷荣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杨秀贵开挖掘机薪资22500元。案件受理费181元(原告已预交181元),由被告冷荣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