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建海西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8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7民初3294号 |
案号 |
(2017)浙0327执3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温州浙闽农贸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40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被执行人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中建海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欧源置业有限公司、李文胜、陈淑燕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4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42400元,被执行人温州浙闽农贸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公告费52103元,被执行人中建海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欧源置业有限公司、李文胜、陈淑燕对其中的44060元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6-20 |
发布时间 |
2017-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5858079924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草园胡同76号2号楼4层4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