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密山市志兴伟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2民初3561号 |
案号 |
(2021)黑0382执8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密山市志兴伟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王晓华给付原告宫本军工资款20 400.00元,于2019年11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5.00元,由密山市志兴伟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王晓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82551345646J |
登记机关 |
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密山市密山镇穆棱街烟草3号楼。生产场所:密山市当壁镇镇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