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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忠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1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8民初816号
案号
(2021)晋1028执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忠平于2020年元旦假期过后第一个工作日偿还欠款5000元,以后每年元旦前偿还欠款10000元,直到还清38663元欠款为止。被告愿意用自己承包地上的槐树作抵押,期间如果槐树处理了,处理槐树的钱优先偿还原告欠款,欠款不再按照达成的分期履行。如果期中任何一笔款项到期未履行,原告可对被告所欠瓷砖款38663元一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766元,减半收取为383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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