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彦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3********1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023民初116号 |
案号 |
(2021)甘1023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彦勇归还原告任正强借款本金4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20000元; 2021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20000元)。案件受理费174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李彦勇负担874元,退付原告任正强87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