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宁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04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青01民初298号 |
案号 |
(2019)青01执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西宁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西宁兴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324000元,支付截止2018年6月5日的利息14381042.35元,并支付自2018年6月6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支付保全担保费21220.75元;二、上述款项由被告西宁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15000000元,剩余款项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三、原告西宁兴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西宁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东门巷“景都乐苑”111套共计14045.59平方米抵押物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案件受理费218563元,减半收取109281.5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西宁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连同本调解书第一项确认的款项一并给付原告西宁兴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余109281.5元退还原告西宁兴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青01执22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执行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114282.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九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100710447325D |
登记机关 |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