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谢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23刑初490号 |
案号 |
(2021)苏0723执25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2013)东刑初字第0459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闫素宣告缓刑六个月的执行部分。二、被告人李全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止)。三、被告人李良正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四、被告人陈姗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五、被告人闫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与原判刑罚拘役四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止)。六、被告人谢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33七、被告人谢威违法所得人民币66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主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