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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宇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81********4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581民初1493号
案号
(2021)晋0581执15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宇鹏归还原告宋颖借款本息共计15500元。归还方式为: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3000元,7月30日、8月30日前各归还4000元,9月30日前归还4500元。如逾期未付,则被告秦宇鹏自逾期之日起一次性支付原告宋颖剩余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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