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豫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13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003民初2479号
案号
(2019)冀1003执1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豫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廊坊市利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款111938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2017年8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被告河北豫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01
发布时间
2019-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601301212P
登记机关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石家庄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五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