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佳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04民初2956号 |
案号 |
(2021)陕0304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一、由被告宝鸡佳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张金娣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承担借款利息20万元。二、原告张金娣自愿放弃对被告马斌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598元,减半收取8799元,由被告宝鸡佳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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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04755216870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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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冠森路南段路西1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