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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23********1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21民初792号
案号
(2021)甘0921执5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尹吉章、李淑花共同偿还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信用社借款674928.83元,至2019年6月20日前的利息154226.28元,本息合计829155.11元及贷款清偿之前的利息;二、被告卢广、丁生、侯东,姜建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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