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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肃通海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6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0104民初1482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7)甘0104执18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智烨、胡智焱、曹珊、甘肃通海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之前共同偿还原告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45541.06元及罚息79087.4847元(计算至2017年9月4日),合计1524628.54元。二、被告胡智烨、胡智焱、曹珊、甘肃通海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险费用4600元、律师费30061元,合计34661元。三、被告景文对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929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胡智烨、胡智焱、曹珊、甘肃通海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7-11-02
发布时间
2018-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智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0756551769W
登记机关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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