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孔暮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6********05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22民初311号 |
案号 |
(2021)桂1222执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孔暮华于2020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杨彩玲借款本金97100元;二、案件受理费2334元,减半收取1167元,被告孔暮华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